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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4号75号楼部分550㎡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5BJ1000433
出租方名称 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11元/平方米/天 出租面积 550平方米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日常办公; 商业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年03月18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欧经理 / 联系电话:66295697 |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一、出租条件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集团_主管部门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吕建强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801312613
出租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
坐落位置 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4号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76435.01平方米
房屋用途 办公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决策类型 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京机房复〔 2025〕14 号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1.意向承租方可在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后,在不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不危害建筑物安全使用、承诺按照消防管理部门的规定,完善消防管理设备设施,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下对所承租的房屋及设施进行局部装修、改造。 2.在装修、改造前需将具体改造与装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以及相关预算费用等材料报送出租方,经双方确认,在征得政府职能部门报审同意后,出租方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缴纳相关费用方可实施。
租金挂牌价 11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个
拟出租面积
平方米 550 租赁期 5年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2个月
租金调整方式 每2年涨幅5%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1、押金:第一年三个月租金和物业费总和的承租保证金以及第一年一个月租金和物业费总和50%的安全保证金。 2、租金(含物业费):季度支付。
租金调整方式 每2年涨幅5%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 1、承租期内物业费,收费标准:1.0元/㎡/天(租金挂牌价不含物业费); 2、承租方租期内自行承担电信、网络等通讯费以及水、电等方面费用; 3、供暖费按核定的供暖面积在供暖季开始前支付。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1、押金:第一年三个月租金和物业费总和的承租保证金以及第一年一个月租金和物业费总和50%的安全保证金。 2、租金(含物业费):季度支付。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 商业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承租房屋的所经营业务内容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2.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服务费北交所收取。 3.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一次性交付第一年三个月房屋租金(含物业费)和相当于第一年三个月租金和物业费总和的租赁保证金以及第一年一个月租金和物业费总和的50%安全保证金,同时须签订《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 4.承租方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5.出租方配合意向承租方到租赁项目现场考察,考察结果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6.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分租。 7.该项目承租方根据自身经营业态需要,自行办理工商注册、相关备案、消防开工及验收、特种行业审批等全部手续及相关工作。 8.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 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 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 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 否则即视为违约。 9.以起始租金为基准,每两年租金(不含物业费)递增涨幅为5%。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 信息披露期内,意向承租方须进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双方认可并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踏勘联系人电话预约踏勘时间,踏勘时间:信息披露期内,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和下午13:30-16:30,踏勘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17812077516。
承租方资格条件 1. 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注册时间满 3 个月以上( 以营业执照为准), 若为分支机构, 需提供法人的授权文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承租和联合承租; 3. 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实缴资本不低于250万人民币(以验资报告或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 意向承租方企业参保人数不低于 5 人(以社保平台打印, 含社保部门印章文件为准); 5. 意向承租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 6. 意向承租方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全国法院失信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为准; 7..意向承租方不存在刑事案件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需按要求提交承诺书。

二、其他信息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_万元 45 交纳金额_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金额_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 交纳金额_保证金处置方式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交纳金额_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_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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