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电话:4006186022 - 1112

首页 >  房屋租赁  > GL2025BJ1000545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东环南路22号北侧)3号楼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5BJ1000545
出租方名称 北京自动化仪表三厂
挂牌价格 4900000元/年 出租面积 2493平方米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展厅及日常办公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年04月02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年04月09日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632 |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一、出租条件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自动化仪表三厂 所属集团_主管部门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王立亚 出租方联系电话 13716644875
出租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
坐落位置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东环南路22号北侧)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4641.9平方米
房屋用途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未获取到
决策类型 未获取到 批准单位名称 未获取到
批准文号 未获取到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3个月
租金挂牌价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北京自动化仪表三厂
拟出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
起租日 免租期 4900000元/年
租金调整方式 1个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2493
租金调整方式 1个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5年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2493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以合同签订为准。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第3年涨幅5%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其他权利情况 未获取到
其他披露事项 未获取到
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金按年支付,押金为三个月租金标准。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水;电;气;热 承租方租期内自行承担电信、网络等通讯费,水、电、燃气、供暖等公共事业费自行据实结算,供暖费按核定的供暖面积在供暖季开始前支付。

二、其他信息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_万元 展厅及日常办公 交纳金额_交纳时间 1.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不破坏建筑物主体结构、不危害建筑物安全使用并且不影响出租方及其他租户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但有关装修装饰实施方案须在装修实施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出租方,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实施;不得私自改变房屋外观及各种配套设施。 2.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谨慎、合理地使用、维护所租赁的房屋及设备设施。承租方不得私搭乱建,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占用公共区域及公共部位。因承租方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者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非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设立户外广告。经出租方同意的,应同时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设立。
交纳金额_交纳方式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交纳金额_保证金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5年(含)以上的企业法人(不接受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报名)。 2.意向承租方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验资报告或其他实缴证明文件)。 3.意向承租方上一年度纳税金额不为零(以2024年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为准)。 4.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信息披露期内同一时点不低于5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若不同银行出具存款证明文件的,出具时间应为同一日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交纳金额_保证金扣除条款 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与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未发生过法律纠纷,详见附件。
信息披露期 50 遴选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
信息发布期满后_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0.030371s